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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

日期:2022-05-24

这是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是优秀的责任书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

1、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

湖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

一、治污水

(一)清淤泥治污泥

完成河湖清淤900公里180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重点航道疏浚30公里54万立方米,京杭运河(湖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建成一批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处置的试点项目。

(二)工业污染治理

创建1家以上领跑示范企业;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3个,计划完成整治企业132家;完成小散企业集聚工程1个,计划搬迁入园80家。

(三)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污水管网185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2万吨/日;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荷率、达标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运等年度任务;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行,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管理。

(四)农业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关停养殖场废弃沼气池安全清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其中生猪户均存栏5头以上的2个县(市、区)需制定一县一策整治方案和验收办法。完成5个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2个生猪重点县线上智能化防控网络建设;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以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环保农药替代等集成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主要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_年减少1.3%,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1.5%;

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6万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900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5000亩,淡水增殖放流8500万尾。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治理村数110个,受益农户数24963户。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

实施中小河流及县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70公里。

(七)湖泊生态保护

实施老虎潭水库、对河口水库、合溪水库和赋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八)落后产能淘汰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

(九)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

完成22个加油站90个地下油罐更新任务。

(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实施1个应急监控中心改建项目;新增2项水环境指标监测能力;完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提升工作。

二、防洪水

(一)扩排工程

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完成疏浚29.2公里,计划投资13.2亿元;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完成疏浚20公里,投资1.7亿元;太嘉河工程:完成拓浚6.9公里,计划投资2.85亿元;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计划投资0.5亿元。

(二)千塘加固工程

实施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吉赋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开工建设;完成城西水闸、七里亭排涝站的除险加固;万方以上病危屋顶山塘标准化整治30座;圩区标准化整治13万亩。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条;(二)改造易淹易涝片区6处;(三)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3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9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四)新增应急排水设备0.3万立方米/小时。(五)开展海绵城市试点不少于1.5平方公里。

四、保供水

(一)太湖水厂投入使用,新增供水能力20万吨;(二)新增供水管网50公里,改造管网45公里;(三)完成农村饮水条件提升7.32万人;(四)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德清县湘溪灌区改造工程完工,老石坎水库灌区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500处;(二)改造节水器具0.3万套;(三)改造一户一表0.2万户;(四)开展2个县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45万亩。

2、五水共治责任书

丽水市五水共治工作责任书

一、治污水

(一)工业污染治理。完成1家领跑示范企业创建,完成1个小散企业集聚工程,计划搬迁入园5家。

(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管网90公里;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1座;开工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6座。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生态治理扫尾工作;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完成9个县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禁限养区调整划定工作。实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主要粮食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2%,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1.5%。

(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85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3434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16900亩。建设1个市级渔业环境监测信息平台,集成1个县级终端和1个自动监测控制终端。

(五)河湖库塘清污(淤)。完成河湖库塘清污(淤)年度工作任务。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95公里。

(七)饮用水源保护。完成20XX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完成日供水规模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以上水源保护区,以及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八)落后产能淘汰及节能降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5家。

(九)湖泊生态保护。实施云和县紧水滩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实施遂昌县钱塘江流域湖山湖(乌溪江库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村数413个,新增受益农户数55380户。

二、防洪水

(一)丽水盆地易涝区治理工程。实施好溪堰水系河道建设2公里,完成投资0.7亿元。实施丽阳坑水系河道建设3公里,完成投资1.3亿元。

(二)六江固堤工程。实施瓯江大溪治理工程6公里,完成投资7066万元;实施龙泉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开工建设5.5公里,完成投资6000万元。实施云和县龙泉溪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300万元。

(三)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莲都区高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1500万元。全市计划实施水库除险加固10座,完工8座;山塘整治开工28座,完工25座。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5条。

(二)新开城市河道1条。

(三)改造易涝积水点2处。

(四)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

(五)提标改造管网40公里。

(六)雨污分流改造管网34公里。

(七)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

(八)增加应急设备0.1万m3/小时。

(九)落实暴雨预警工程。

四、保供水

(一)完成庆元县兰溪桥扩建工程可研批复,完成遂昌县清水源水库可研批复;完成景宁县金村水库及供水工程可研审查、完成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可研审查、完成龙泉市瑞垟引水工程可研审查。

(二)加快推进缙云县潜明水库、青田县好溪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松阳县黄南水库。

(三)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14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26万亩。巩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改善11.54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300处。

(二)改造节水器具2500套。

(三)改造一户一表20XX户。

(四)继续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全面实施非居民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和差别化水价政策。

3、五水共治责任书

湖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

一、治污水

(一)清淤泥治污泥

完成河湖清淤900公里180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重点航道疏浚30公里54万立方米,京杭运河(湖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建成一批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处置的试点项目。

(二)工业污染治理

创建1家以上领跑示范企业;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3个,计划完成整治企业132家;完成小散企业集聚工程1个,计划搬迁入园80家。

(三)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污水管网185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2万吨/日;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荷率、达标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运等年度任务;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行,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管理。

(四)农业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关停养殖场废弃沼气池安全清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其中生猪户均存栏5头以上的2个县(市、区)需制定一县一策整治方案和验收办法。完成5个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2个生猪重点县线上智能化防控网络建设;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以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环保农药替代等集成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主要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XX年减少1.3%,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1.5%;

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6万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900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5000亩,淡水增殖放流8500万尾。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治理村数110个,受益农户数24963户。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

实施中小河流及县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70公里。

(七)湖泊生态保护

实施老虎潭水库、对河口水库、合溪水库和赋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八)落后产能淘汰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

(九)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

完成22个加油站90个地下油罐更新任务。

(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实施1个应急监控中心改建项目;新增2项水环境指标监测能力;完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提升工作。

二、防洪水

(一)扩排工程

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完成疏浚29.2公里,计划投资13.2亿元;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完成疏浚20公里,投资1.7亿元;太嘉河工程:完成拓浚6.9公里,计划投资2.85亿元;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计划投资0.5亿元。

(二)千塘加固工程

实施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吉赋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开工建设;完成城西水闸、七里亭排涝站的除险加固;万方以上病危屋顶山塘标准化整治30座;圩区标准化整治13万亩。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条;(二)改造易淹易涝片区6处;(三)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3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9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四)新增应急排水设备0.3万立方米/小时。(五)开展海绵城市试点不少于1.5平方公里。

四、保供水

(一)太湖水厂投入使用,新增供水能力20万吨;(二)新增供水管网50公里,改造管网45公里;(三)完成农村饮水条件提升7.32万人;(四)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德清县湘溪灌区改造工程完工,老石坎水库灌区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500处;(二)改造节水器具0.3万套;(三)改造一户一表0.2万户;(四)开展2个县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45万亩。

4、五水共治责任书

杭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

一、治污水

巩固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有升,省控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劣Ⅴ类断面消除年度任务。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和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成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面实施农村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加强溪、沟、渠、池水环境治理及水面长效保洁管理,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10公里。完成小水电生态示范区建设8座。完成河湖清淤(污)1000万立方以上。新增污水收集管网180公里;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完成7座,污水处理厂扩建投运4座,开工扩建污水处理厂4座,开工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座;20XX年市本级污水处理率比20XX年提高3.65个百分点;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COD、氨氮等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全市余下的16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新增受益户数38450户。年存栏生猪10万头以上县落实规模养殖场线上监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25万亩、配方肥3万吨、商品有机肥17万吨、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56.4万亩次、农药减量技术应用面积135万亩次,实现化肥减量2700吨、农药减量105吨。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和生态养殖模式技术推广面积13600亩,推广稻鱼共生轮作面积7330亩,实施增殖放流10630万尾。

二、防洪水

实施强库工程,全市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5座,万方以上山塘除险加固92座。实施固堤工程,全市完成海塘河堤加固20公里以上,继续实施萧围东线二十至外十八工段标准塘建设工程、富阳区富春江治理工程、建德市新安江兰江治理一期工程、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工程。实施扩排工程,全市新增强排能力50立方米/秒,完成七堡排涝泵站扩建工程、西湖四五排灌站改建工程,继续建设滨江浦沿排灌站、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富阳区皇天畈区域鹿山闸、青云桥闸、受降闸除险加固工程。

三、排涝水

推进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完成管网清疏20XX公里;增加应急设备0.4万立方米/小时;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8条;改造易涝积水点20处;新建雨水管网9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7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26公里。

四、保供水

新建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5公里,完成祥符水厂改造25万吨/日。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提升7.22万人;全市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51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92万亩。

五、抓节水

完成建设屋顶集雨收集系统450处,完成节水器具改造0.25万套,一户一表改造0.36万户。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启动淳安、桐庐等2个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

5、五水共治责任书

舟山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主要目标

一、治污水

巩固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有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市控以上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地表水环境治理年度任务。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和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成果,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1个,整治工业企业5家。完成河道综合治理37公里,完成河湖清污(淤)150万立方以上。进一步深化本岛污水处理一体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2座,开工一级A提标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完成污水管网建设40公里,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COD、氨氮等污染物减排计划。在前两年完成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重点区域的深化提升和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及执法力度,防止养殖污染反弹。继续做好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700亩,实施3个农渔业区渔业水质和底质常规监测,实施增殖放流4.2亿尾。

二、防洪水

实施“强库”工程,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8座,病险山塘加固8座。实施“固堤”工程,完成海塘堤防加固6.5公里以上,完成配套水闸加固5座,进一步提升海岛防洪抗台能力。

三、排涝水

结合城区排涝规划,加快推进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完成城区河道综合整治1条,完成易涝片区改造1处。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完成雨水管网建设20公里,提标改造10公里,雨污分流5公里,实施排水管网清疏300公里,全面提升新老城区的排涝能力。

四、保供水

重点推进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开工建设大沙调蓄水库。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新建供水管网15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新增供水能力6万吨/日,改造供水能力2万吨/日,完成3.19万农村人口饮水提升工作。通过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580亩。

五、抓节水

全面巩固舟山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大型雨水利用示范工程1处,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300处,改造节水器具10000套,“一户一表”改造1000户,同时进一步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实施滴灌、喷微灌等农业高效节水2000亩。

6、五水共治责任书

温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主要目标

一、治污水

继续围绕“清三河、两覆盖、两转型”的目标要求,以提升水质为核心,突出抓好劣Ⅴ类断面削减、工业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河湖库塘清污疏浚。

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30公里。全面消除黑臭河,消除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2个,清三河不反弹,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新增污水管网270公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完成2座,开工1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8万吨/日。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地下水和近岸水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防洪水

实施防洪减灾能力建设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以尽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为主要任务,举全市之力,集中推进“三大江重大防洪工程”“沿海平原排涝骨干工程”等一批事关全局、保障性强的重大防洪排涝项目,完成海塘干堤加固15公里,水库除险加固4座,山塘整治/新建48座。

三、排涝水

扎实推进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2条、新开6条,建设雨水管网90处,提标改造管网6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60公里。

四、保供水

加快推进重要主要城镇供水水源工程建设,解决供水水源突出问题。永嘉县南岸水库完成可研审查,并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全年农村饮水安全提升11.06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71万亩,新建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65公里。

五、抓节水

从用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深入实施*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600处,改造节水器具0.5万套,改造“一户一表”0.3万户。全面提高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7、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

湖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

一、治污水

(一)清淤泥治污泥

完成河湖清淤900公里180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重点航道疏浚30公里54万立方米,京杭运河(湖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建成一批淤(污)泥资源化利用、规范化处置的试点项目。

(二)工业污染治理

创建1家以上领跑示范企业;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3个,计划完成整治企业132家;完成小散企业集聚工程1个,计划搬迁入园80家。

(三)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

新增污水管网185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2万吨/日;按照省建设厅要求,完成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荷率、达标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运等年度任务;全面推行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行,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管理。

(四)农业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关停养殖场废弃沼气池安全清理。完成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下和水禽1500只以上养殖场的扩面整治,其中生猪户均存栏5头以上的2个县(市、区)需制定一县一策整治方案和验收办法。完成5个畜牧业县、乡镇、村三级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化巡查机制和2个生猪重点县线上智能化防控网络建设;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以及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环保农药替代等集成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主要农作物(小麦、水稻、玉米)肥料利用率达到37%。氮肥使用量比20_年减少1.3%,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1.5%;

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6万亩,稻鱼轮作共生减排9000亩,禁养限养区划定和整治5000亩,淡水增殖放流8500万尾。

(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完成治理村数110个,受益农户数24963户。

(六)河道综合整治完成

实施中小河流及县乡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70公里。

(七)湖泊生态保护

实施老虎潭水库、对河口水库、合溪水库和赋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完成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八)落后产能淘汰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清洁生产审核企业50家。

(九)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和防渗

完成22个加油站90个地下油罐更新任务。

(十)监测监管能力建设

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实施1个应急监控中心改建项目;新增2项水环境指标监测能力;完成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能力提升工作。

二、防洪水

(一)扩排工程

苕溪清水入湖工程:完成疏浚29.2公里,计划投资13.2亿元;扩大杭嘉湖南排工程:完成疏浚20公里,投资1.7亿元;太嘉河工程:完成拓浚6.9公里,计划投资2.85亿元;环湖河道整治工程:基本完工,计划投资0.5亿元。

(二)千塘加固工程

实施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安吉赋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主体开工建设;完成城西水闸、七里亭排涝站的除险加固;万方以上病危屋顶山塘标准化整治30座;圩区标准化整治13万亩。

三、排涝水

(一)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条;(二)改造易淹易涝片区6处;(三)建设雨水管网60公里,提标改造管网3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29公里,清淤排水管网1000公里;(四)新增应急排水设备0.3万立方米/小时。(五)开展海绵城市试点不少于1.5平方公里。

四、保供水

(一)太湖水厂投入使用,新增供水能力20万吨;(二)新增供水管网50公里,改造管网45公里;(三)完成农村饮水条件提升7.32万人;(四)新增改善灌溉面积4万亩,德清县湘溪灌区改造工程完工,老石坎水库灌区完成改善灌溉面积1.2万亩。

五、抓节水

(一)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500处;(二)改造节水器具0.3万套;(三)改造一户一表0.2万户;(四)开展2个县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五)新增高效节水面积1.45万亩。

8、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

舟山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主要目标

一、治污水

巩固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市地表水水质稳中有升,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和市控以上劣Ⅴ类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完成省下达地表水环境治理年度任务。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巩固提升重点行业和地方特色行业整治成果,完成危重企业消减工程1个,整治工业企业5家。完成河道综合治理37公里,完成河湖清污(淤)150万立方以上。进一步深化本岛污水处理一体化,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2座,开工一级A提标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完成污水管网建设40公里,完成省下达的污水处理率、运行负荷率、COD、氨氮等污染物减排计划。在前两年完成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重点区域的深化提升和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加强畜禽养殖监管及执法力度,防止养殖污染反弹。继续做好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水产养殖塘生态化改造2700亩,实施3个农渔业区渔业水质和底质常规监测,实施增殖放流4.2亿尾。

二、防洪水

实施“强库”工程,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8座,病险山塘加固8座。实施“固堤”工程,完成海塘堤防加固6.5公里以上,完成配套水闸加固5座,进一步提升海岛防洪抗台能力。

三、排涝水

结合城区排涝规划,加快推进城市防汛排涝工作,完成城区河道综合整治1条,完成易涝片区改造1处。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完成雨水管网建设20公里,提标改造10公里,雨污分流5公里,实施排水管网清疏300公里,全面提升新老城区的排涝能力。

四、保供水

重点推进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开工建设大沙调蓄水库。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新建供水管网15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新增供水能力6万吨/日,改造供水能力2万吨/日,完成3.19万农村人口饮水提升工作。通过农田水利重点县和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580亩。

五、抓节水

全面巩固舟山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建设大型雨水利用示范工程1处,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300处,改造节水器具10000套,“一户一表”改造1000户,同时进一步推广农业节水措施,实施滴灌、喷微灌等农业高效节水20_亩。

9、五水共治的优秀责任书

温州市“五水共治”责任书主要目标

一、治污水

继续围绕“清三河、两覆盖、两转型”的目标要求,以提升水质为核心,突出抓好劣Ⅴ类断面削减、工业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镇污水收集与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河湖库塘清污疏浚。

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30公里。全面消除黑臭河,消除省控断面劣Ⅴ类水质2个,清三河不反弹,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与上年相比保持稳定。

新增污水管网270公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级A)完成2座,开工1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7.8万吨/日。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_,地下水和近岸水域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防洪水

实施防洪减灾能力建设三年(20_~20_年)行动计划,以尽快补齐防洪排涝短板为主要任务,举全市之力,集中推进“三大江重大防洪工程”“沿海平原排涝骨干工程”等一批事关全局、保障性强的重大防洪排涝项目,完成海塘干堤加固15公里,水库除险加固4座,山塘整治/新建48座。

三、排涝水

扎实推进城市内涝防治工作。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综合整治城市河道12条、新开6条,建设雨水管网90处,提标改造管网6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管网60公里。

四、保供水

加快推进重要主要城镇供水水源工程建设,解决供水水源突出问题。永嘉县南岸水库完成可研审查,并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全年农村饮水安全提升11.06万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面积2.71万亩,新建供水管网6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65公里。

五、抓节水

从用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深入实施_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屋顶集雨等雨水收集系统600处,改造节水器具0.5万套,改造“一户一表”0.3万户。全面提高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水平,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10、优秀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监管好辖区食品市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城乡个体工户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甲方:

乙方:

11、教师安全的优秀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杜绝隐患、落实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落实每位教师的工作责任,杜绝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了事的失职行为的发生。按照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本着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内容如下: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责任检查、维护学校教学设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2、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并按计划实施。

二、教师责任

1、上课铃声一响,任课教师必须马上进入教室,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教师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

2、重视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课间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制止、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开课堂。无特殊情况,课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课、放学。

3、体育教师在上课时,要组织好学生,在学习中要做好示范动作,并有保护措施。

4、班主任需教育学生节假期不做危险的游戏,如乱抛石头、土粒、杂物,拿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嬉戏,不模仿电视节目中的危险动作。不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外出,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教育学生外出时应向家长交待去向,如遇意外伤害、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班主任需教育学生节假期严禁私自到沟塘、河坝、水库去游泳,游泳须由家长陪同,注意雷雨天气,严防危险事故发生。

6、教师是课堂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上课期间,学生突发疾病或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任课教师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就医工作。班主任应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

7、如有学生无故没按时到校,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家长联系,追查缺课原因。科任教师每节上课时,应清点该班学生人数。对缺席的学生应逐一核实。

校长(签字):__________

责任教师(签字):__________ 东关小学

20_年x月x日

12、教师安全的优秀责任书

为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教师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岗位安全职责,根据上级的要求,特制定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按照“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教师对本教学班学生安全工作负全责,承担本节课和本岗位学生安全管理责任。

1.上课时,任课教师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节课内学生学习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组织活动应做好学生安全保护工作。

2.发现学生身体不适,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

3.每节课前清点人数,对缺勤学生要及时了解原因,必要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

4.综合实践课、劳动课、美术课等使用刀具等工具,教师一定要进行指导,学生在上课时,特别是在操作时,老师不能离开现场,下课后清点工具并归位。

5.实验课教师不得让学生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体和气体,实验前教师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明确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认真指导,下课后要把仪器、药品等归位,关掉电源等。

6.体育或其它活动课不得让学生离开集体,课前要教育学生,活动要讲究方式方法,力求做到适时、适量、适度;教师要把学生控制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掌握特殊体质学生的情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7.学校内进行维修时,上课时间,科任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靠近、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在微机室、实验室等上课的老师,要引导和组织学生排队前往,下课后按顺序排队依次回到教室,严禁学生在走廊或楼梯上推搡、打闹。严防因教师指挥不利,课前电源、器材、备品检查不到位或教学组织不当,操作不规范,导致的火电灾害和导致学生人身伤害。

9.音乐和体育教师在教师用品的搬运和安装过程中,不得学生参与,以免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在教学过程中认真关注特异体质学生,讲解指导到位,严禁实施动作不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方法,避免学生受到伤害。

10.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提出离开学校,必须有家长(或亲属)到校或与家长认真进行沟通后教师方准给假。学生应持班任教师假条离校,值班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并做好登记。

11.正确处理好师生关系,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留惩罚性作业,对学生进行语言伤害,人身攻击,影响学生身心健康或造成一定伤害和影响。

二、本着“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况引起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追究教师相应行政和经济责任,并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1.教师负责自己所使用专用教室及教具、电教设备等物资的保管和安全检查。教育学生要爱护公物。放学后,要切断所有电器的电源,门、窗要上锁。每天坚持做好自己

所负责专用教室的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后勤取得联系,妥善处理,避免因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事故。

2.上课时教师管理不到位,离开教学现场或旷课而致使学生出现受伤等安全事故;不按时放学,学生在放学途中出现意外事故。

3.课间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楼内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楼外由操场护导员负责,中午在校吃饭学生发生意外事故班级内由班任教师负责,走廊由楼层护导员负责、操场由操场护导员负责。

4.校内外大型活动时,教师无故未到场,班上的学生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5.因未尽到教育的义务,或教室里有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并未及时向学校反映,因而使学生出现的安全事故。

6.学生私自逃学未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未向学校反映的;家长已向班主任通知学生有特殊疾病,教师未采取相应措施使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造成伤害事故。

7.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语言或行为不当所引发的意外事故。

8.遇紧急情况发生,教师和相关人员未到场或未在第一时间赶到所负责场所,出现踩踏等安全事故。

三、本着“谁的职责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该教师相应的责任。

1.按照学校的特定时间安全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教师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坚守和执行本岗位工作(包括放学、眼操、间操、大课间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的安全演练和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在岗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

2.全体教师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并报告直接领导(包组领导)和主管领导,防止因处理不及时或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学生伤害和财产损失。

3.每一位教师都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校园内撕疯打闹,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教师的安全工作考核与文明班评比,与评职、晋级、选拔、评优选先挂钩,并且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此责任状一式二份,校方和教师本人各保留一份,适用时间为20_年4月至20_年12月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_年 4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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