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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地坛》背景资料

日期:2022-05-24

这是《我与地坛》背景资料,是优秀的教学案例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史铁生, 1951年1月4日出生,2010年12月31日去世。196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附属中学,1969年到陕西延川插队落户,不久开始腰腿患病,1972年开始轮椅生涯。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我与地坛》1991年首发于《上海文学》。

  据说,当初在《上海文学》发表时,责编和主编都把它看成一篇小说,准备作为小说发表,但史铁生坚持不同意,他说这是一篇散文,而且一定是一篇散文。

  文章分为七章,第一、第二章被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编入高中一年级教材。正如百度百科上所说:地坛只是一个载体,文章的本质是一个绝望的人追求希望的过程,是作者对母亲的感念和追怀。

  第一章写的是地坛是一座怎样的园子以及“我”为何进入了地坛。

  这是一座思考者的园子,是造化特意为史铁生思考准备的园子。

  作者开篇即写道:

  “我在好几篇小说中都提到过一座废弃的古园,实际就是地坛。”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我常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

  这就是关键。无意其实就是天意,一座荒废的园子,等待一位双腿残废的人。

  这个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所有生命个体依然生生不息;这个人,双腿残疾,但其他身体机能一切正常,尤其是思想异常活跃。两者的命运何其相似耶?这大约就是作者愿意常常到这园子里来的原因吧?因为双腿残废,“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于是,只能到这园中来,找“一个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但逃避是没有出路的。于是作者开始思考。作者思考是人生的大问题,具有人生观意义。因此,不仅作者在思考,读者也会跟着一起思考。

  作者思考的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死与生的问题。一般来说,生是没有选择性,不少人常常抱怨自己投错了胎,或者生不逢时,但抱怨有什么用呢?死似乎是有选择性的,有人就选择了自杀;但如果不是精神疾病,自杀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生命不仅仅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一个人也不仅仅是为自己活着,所以,死也是没有选择性的,它像生一样,应该是人生的“必然”。

  即使身体残疾了,但还是要坚强地活下去。那么,作者接下来思考的问题,就是“怎样活的问题”。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比第一个问题更加复杂。

  “这却不是一个在某一个瞬间就能完全想透的、不是一次性能解决的事,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它多久了,就像是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所以,十五年了,我还是总得到那古园里去,去它的老树下或荒草边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第二章是写母亲,以及与这园子有关的丝丝缕缕、真真切切的母爱。这一章全部是回忆的口吻,正因为是追忆,而且是母亲已然离世后的追忆,使得曾经如冬日暖阳般的母爱显得更加温暖,曾经如夏日清泉般的母爱显得更加清澈透明。

  这一章是世间最感人的文字,是在泪水中浸泡出来的文字,是在黄连苦水中浸泡出来的文字,犹如深黑的淤泥中开出来的圣洁的莲花。世上的儿子们,当然也包括女儿,未必会如史铁生那般不幸,但一定都有一位像史铁生的母亲一样的母亲,知冷知热,为儿女担惊受怕的慈爱的母亲。我们要感谢史铁生,他从残疾中超越,他从痴顽蒙昧中超越,以赤子的情怀为我们书写出永恒的母爱,让普天下仁爱的母亲在他的文字中永生!

  “我现在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

  儿子现在终于懂了母亲,但可惜已经太迟,无法让母亲知晓。

  儿子终于懂得母亲,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曾经,“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来不及为母亲想,他被命运击昏了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所以,他对母亲的一切关怀、体贴都“负气”似的听之任之,不为所动。

  曾经,她的儿子在地坛中呆久了,他知道母亲常常来找他,又不想让他知道,他自己竟也装作不知道。“曾有过好多回,我在这园子里呆得太久了,母亲就来找我。她来找我又不想让我发觉,只要见我还好好地在这园子里,她就悄悄转身回去,我看见过几次她的背影。我也看见过几回她四处张望的情景,她视力不好,端着眼镜像在寻找海上的一条船,她没看见我时我已经看见她了,待我看见她她也看见我了我就不去看她,过一会我再抬头看她就又看见她缓缓离去的背影。”

  曾经,她的儿子明明看见母亲在园中苦苦找不到自己,他呆在一个隐蔽处,竟不给焦急无助的母亲半点信息。“有一回我坐在矮树丛中,树丛很密,我看见她没有找到我;她一个人在园子里走,走过我的身旁,走过我经常呆的一些地方,步履茫然又急迫。我不知道她已经找了多久还要找多久,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决意不喊她——”

  一切的一切,都是到了母亲猝然去世之后,儿子才猛然醒悟,内心才隐隐作痛。

  儿子说:“这样一个母亲,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我深信,这是肺腑之言。因为母亲的苦,一半是命运的无情,一半是儿子的恶作剧似的无意的伤害。

  儿子说:“我真想告诫所有长大了的男孩子,千万不要跟母亲来这套倔强,羞涩就更不必,我已经懂了可我已经来不及了。”我深信,这是发自肺腑的。因为这时的儿子,再也无法对母亲诉说,只能是无尽的追悔。

  儿子说:“有一年,十月的风又翻动起安详的落叶,我在园中读书,听见两个散步的老人说:‘没想到这园子有这么大。’我放下书,想,这么大一座园子,要在其中找到她的儿子,母亲走过了多少焦灼的路。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我深信,儿子有限的生命正在沿着母亲的脚印,点点滴滴,重新捡起曾经被自己“漠视”的母爱。

  第三章是写地坛四季的美。这一章有一个关键词,就是时间。这对作者来说,可谓是顺手掂来。他不必、也不能像别人一样,形色匆匆。他坐在地坛里,坐在地坛里的轮椅上,就如坐在时间里,他伸手就能抓住大把大把的时间,他睁眼就能看见五颜六色的时间。既然挥之不去,就拿来为我所用吧。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关于这段文字,王安忆说:“我相信只有一个人长久地、安静地、没有一点干扰地去体味时间,才能看到时间这么多的面目,我们谁能看到时间的这么多的面目呢?他是被迫地面对时间,除了时间他什么都没有,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时间,现在,终于,他无奈的被放逐其中只能顺流直下的时间,在他的眼睛里呈现出了光和色,时间对于他至少是有了审美的意义。”

  但不仅如此,时间还有了情感的色彩。作者说:“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 所以,这一章他选择诗的语言,选择了诗意的表达。可见,这园子,这园子里赖以消磨的时光,是严酷的命运对这位不幸者偶露的笑颜,是大自然对这位不幸者的馈赠和慰藉。

  第四章写的是像作者一样经常到这园子里来的一些人。这些人都有健康的双腿,除了这一点与作者明显不同外,别的方面似乎还是很相通的。比如,都有些另类,都有些偏离普通大众生活的轨迹,显得有些与众不同。于是,这园子就独立了出来,成了一个与外面的世界不一样的世界。正因为他们你来我往的进出这园子,作者在这园中的岁月也就算得上是一种生活了,也算得上是在一个群体里,不至于感觉孤独、落寞,不至于感觉被抛在生活之外。所以,在作者的深心里,对这些人一定是充满感激的。

  这些人中,有一些来一阵或来几年就不再来了。比如:

  “曾有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他也是每天都到这园中来,来唱歌,唱了好多年,后来不见了。”他们的相识和话别很有意思:“日子久了,我感到我们都有结识的愿望,但似乎都不知如何开口,于是互相注视一下终又都移开目光擦身而过;这样的次数一多,便更不知如何开口了。终于有一天——一个丝毫没有特点的日子,我们互相点了一下头。他说:‘你好。’我说:‘你好。’他说:‘回去啦?’我说:‘是,你呢?’他说:‘我也该回去了。’我们都放慢脚步(其实我是放慢车速),想再多说几句,但仍然是不知从何说起,这样我们就都走过了对方,又都扭转身子面向对方。他说:‘那就再见吧。’我说:‘好,再见。’便互相笑笑各走各的路了。但是我们没有再见,那以后,园中再没了他的歌声,我才想到,那天他或许是有意与我道别的……”

  再比如:“有一个老头,算得一个真正的饮者;他在腰间挂一个扁瓷瓶,瓶里当然装满了酒,常来这园中消磨午后的时光。他在园中四处游逛,如果你不注意你会以为园中有好几个这样的老头,等你看过了他卓尔不群的饮酒情状,你就会相信这是个独一无二的老头。”但这好喝酒的老头,后来可能又到别的园中或别的什么地方闲逛,喝酒去了。

  还有,一个捕鸟的汉子,为了捕获一种罕见的鸟,在园中等了很多年。

  还有,“一个中年女工程师;早晨她从北向南穿过这园子去上班,傍晚她从南向北穿过这园子回家。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的职业或者学历,但我以为她必是学理工的知识分子,别样的人很难有她那般的素朴并优雅。当她在园子穿行的时刻,四周的树林也仿拂更加幽静,清淡的日光中竟似有悠远的琴声,比如说是那曲《献给艾丽丝》才好。”总之,她让作者枯坐的日子里,生出了些许美妙的想象。《献给艾丽丝》,是德国伟大音乐家贝多芬的名曲,贝多芬本来是献给特蕾泽,他心仪的一个小姑娘,是他对特蕾泽温柔、甜美的倾诉;但后来,人们把特蕾泽的名字误写成了艾丽丝。史铁生在这里,应该是隐含了自己对美好爱情的向往。

  还有,“还有一个人,是我的朋友,他是个最有天赋的长跑家,但他被埋没了。”作者把他称为朋友,大约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相识,更因为他们都是幸运的弃儿,命运几乎把他们挤压得粉碎。作者失去了一双好腿,这位朋友有一双好腿却总是不得如愿。这个人,年青的时候恰逢文化大革命,因为出言不慎,坐了几年牢。出来后,平时拉板车,歇下来就到这园中来练习长跑,想通过比赛、借助记者的镜头为自己赢得尊严和荣光。第一年,春节环城赛,他跑了第十五名,但长安街的宣传橱窗里,只挂了前十名的照片;第二年,他跑了第四名,可橱窗里只挂了前三名的照片;第三年,他跑了第七名,橱窗里挂了前六名的照片;第四年,他跑了第三名,但橱窗里只挂了第一名的照片;第五年,终于他跑了第一名,但结果怎么样呢?“他几乎绝望了,橱窗里只有一幅环城赛群众场面的照片。”总之,似乎有意的与他过不去。这样的两个人在一起,当然会惺惺相惜的。“那些年我们俩常一起在这园子里呆到天黑,开怀痛骂,骂完沉默著回家,分手时再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后来,这个人三十八岁的时候,还最后一次参加了环城赛,而且得了第一名并破了纪录。这时,有位专业教练对他说:“我要是十年前发现你就好了。”他只有苦笑的份了。除了苦笑,他还能说什么呢?命运要捉弄你,任谁也无可奈何。最后,这位朋友也走了,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十五年中,坚持到这园子里来的就只剩下“我”和一对老人了。所以,作者在这一章的开头和结尾,都写了这对老人,应该是喻示有始有终吧。只有他们,“和我一样,到这园子里来几乎是风雨无阻,不过他们比我守时。我什么时间都可能来,他们则一定是在暮色初临的时候。刮风时他们穿了米色风衣,下雨时他们打了黑色的雨伞,夏天他们的衬衫是白色的裤子是黑色的或米色的,冬天他们的呢子大衣又都是黑色的,想必他们只喜欢这三种颜色。他们逆时针绕这园子一周,然后离去。他们走过我身旁时只有男人的脚步响,女人像是贴在高大的丈夫身上跟着漂移。我相信他们一定对我有印象,但是我们没有说过话,我们互相都没有想要接近的表示。十五年中,他们或许注意到一个小伙子进入了中年,我则看着一对令人羡慕的中年情侣不觉中成了两个老人。”

  第五章写了一个小姑娘,“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作者为什么没有把她放在上一章里,与那些人一起写?作者为什么要说“也没有忘记”,而把她单独拎出来写?我想,因为作者有话要说,另外有话要说,因为这个小姑娘引发了作者另一个有关于人生、有关于生命的问题。而且,我想,这个触发点,应该是在他发现这小姑娘原来是一个弱智者的那一刻。

  “那是个礼拜日的上午。那是个晴朗而令人心碎的上午,时隔多年,我竟发现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原来是个弱智的孩子。我摇着车到那几棵大栾树下去,恰又是遍地落满了小灯笼的季节;当时我正为一篇小说的结尾所苦,既不知为什么要给它那样一个结尾,又不知何以忽然不想让它有那样一个结尾,于是从家里跑出来,想依靠着园中的镇静,看看是否应该把那篇小说放弃。”

  这就是巧合,就是机缘。小说为什么要那样结尾?小姑娘为什么要长成这样?上帝为什么要把漂亮和弱智这两样东西同时给予这小姑娘?当然,作者隐隐之中还会想到,为什么偏偏是我的双腿落下了残疾?都是无法说清楚的,都是无法想明白的。于是引发了作者长长的关于“公道”的疑问和思索。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时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像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味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 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由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伦公道。”

  这些问题,如果是一个健康人的怨天尤人,是苍白无力的;而出自作者这样一位身残志坚的思考者,就让我们感觉隐隐作痛。

  第六章是继续前面的思考,但增加一个为什么要写作的问题,而且出现了一个园神这个形象。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什么东西时间久了都能成神,所以有数不清的神,山有山神,水有水神,海有海神,河有河神,树有树神,土地有土地神,城市有城隍,房子有宅神,灶台有灶神,每个人有自己的保护神,等等。此外,坚毅、刚烈、智慧、精深的人,死后也可以化身为神,如孔子、鲁班、孙思邈(药王)、张仲景(医圣)、孔明、关羽、昭明太子、岳飞,等等。神,都是人类的精神寄托。这个园神,也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他在这园中呆得太久了,苦闷得太久了,思考得太久了,所以,就幻想出这么一个园神。实际上,园神不是别的,只是作者的精神对话者。

  这一章写得有些絮絮叨叨。别的人这样写,我们会很烦,会很难忍耐;但写的人是史铁生,我们应该允许,应该耐心地听他絮叨。他长年累月,一个人在这园子了,与世隔绝,难得与人聊一聊,他与陪伴他,厮守他的园神絮叨絮叨,难道不可以吗?

  在这一章里,史铁生絮叨得最多的是关于写作的问题。写作对于史铁生的意义与常人不同:我们手脚健全的人,可以干许多事,当然也包括写作;但史铁生不一样,他瘫痪了,干不了别的任何事,只能写作。写作就是他的生活,写作就是他活下来的资本和理由。或者说,他写作就是为了活下来。

  我猜想,写这一章的时候,史铁生的写作遇到了一些困难,好像有些资源枯竭的感觉。所以,他焦虑,恐慌,他害怕没东西可写,写不下去;那样他怎么活下去就成了问题。

  好在,他最终从苦闷的漩涡中泅了出来。整个过程中,那个园神都一直在守护着他,支撑着他,而且最终给了他一句箴言:

  孩子,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于是,一切都豁然开朗了,一切都明净而酣畅了。可谓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犹如春蚕破茧,他自我解放了出来,来到了洒满阳光的芳草地上。尽管仍然有忧伤,但那思想是透明的。

  文章现在可以结尾了。因为作者思考的问题都清楚了,他的思想、他的心灵清明澄澈了,世界依然按照自己的规律斗转星移。

  这一章,是风雨后的彩虹,是雨后的春山,是海上初生的明月,是蓝天白云下的青藏高原,是晴空万里的呼伦贝尔……总之,它是干净的,是透明的,是能荡涤我们心灵的。

  我不能再说什么,只能轻轻地吟诵: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像册,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唯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面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一直在响,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象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象是一个老人,无可质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象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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