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园PPT课件 > 幼儿园培训PPT课件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PPT课件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PPT课件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PPT课件这个PPT共63页,该文件包含了PPT课件。主要包含常见传染病培训,疫情处置及日常管理,传染病流行的三要素,防控措施,通风与空气消毒,水痘的防控,预防措施,疫情分类,应急接种等,欢迎点击下载。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
临床症状
疫情分类
散发疫情
    临床诊断或实验室诊断水痘病例之间在发病时间和地点方面无明显联系,表现为散在发生。
暴发疫情
    一周内,同一所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临床诊断或实验室诊断水痘病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周内,同一所幼儿园、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临床诊断或实验室诊断水痘病例。
(一个班出现2例,该班停课观察3周;疫情波及2个班级则采取全校停课观察3周)
应急接种:
1、应急接种对象:未患过水痘、未接种过水痘疫苗,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15岁及以下儿童,既往患病史和接种史不详的15岁及以下儿童也应接种。
2、应急接种范围:
发生1例病例,全班级或全楼层易感儿童作为接种对象,
达到5例及以上病例,全校易感儿童作为接种对象。
3、应急接种时间:
    不考虑疫苗接种时间间隔。接种工作在发现病例后3天内完成,接种率应≥95%。
麻  疹
定义: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出疹性疾病。临床初期以发热,咳嗽,流涕,目胞赤肿,眼泪汪汪,畏光羞明,口腔粘膜出现麻疹粘膜斑,周身皮肤布发麻粒样红色斑丘疹,后期皮肤有糠状脱屑和棕色沉着斑等为主要特征。
麻  疹
潜伏期10-14天
典型表现(分三期)
A.初热期:发热(3-4天)、咳嗽、流涕、流泪等感冒表现+麻疹粘膜斑。“麻象”。
B.出疹期:典型的麻疹“烧三天、出三天、退三天”,且出疹时体温更高,是麻疹的突出特点。
C.恢复期:发热等全身症状逐渐消失,皮疹消退,疹退后有糠状脱屑和棕色色素沉着
麻  疹
【出疹期】
  体温升高, 全身症状加重 皮疹特点:
1)  皮疹顺序  从耳后→发际→面部→躯干、四肢→手掌、足底。 第3天手心、足心
2)  红色斑丘疹,鲜荔枝壳色
麻  疹
麻  疹
麻  疹
麻  疹
麻  疹
4.  恢复期
出疹3~4天后消退,顺序同上
疹退后留有糠麸状脱屑及棕色色素沉着,7~10天痊愈
麻  疹
非典型麻疹        轻型     接受被动免疫    重型     高热、惊厥、昏迷、黏膜出血              (黑麻疹)、循环不良    无疹型   已注减毒活疫苗    异型     接种灭活疫苗    成人麻疹 胃肠症状,关节—肌肉痛,
              Koplik斑持久(7天)
麻  疹
发病季节:一年四季都可发病,多流行于冬春季节。
发病年龄:好发于儿童,尤以 6 个月以上, 5 岁以下小儿为多见( 1--5 岁最高,疫苗接种后,发病率下降,发病年龄后移)病后可获得持久免疫。
发病率:近年又有增多趋势,非典型麻疹增多。
麻  疹
传染源:患者为唯一的传染源,从接触后 7 天到出疹后 5 天有极强的传染性。
隔离期:隔离至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 10 天。
检疫期:接触麻疹易感者检疫观察 3 周。
预后:若出疹顺利,则预后良好。
麻  疹
【预防】 隔离传染源   病人是唯一传染源 切断传播途径 环境消毒 开窗通风 保护易感儿童  1-5岁儿童   
      被动免疫  丙种球蛋白 0.25ml/kg     主动免疫  含麻类疫苗
          初种年龄   8个月
          第二剂     1.5岁
麻  疹
暴发
         麻疹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短期内,突然发生较多的麻疹病例。只要麻疹发病超过期望水平即认为是暴发。
我们执行的定义:指1个乡村(居委会或集体单位或交叉地带)21日内连续发生5例及以上麻疹病例或在集体单位中连续发生2例及以上病例即视为暴发。
市区的暴发呈“弥漫”状态。
麻  疹
      麻疹病例发热后5天为隔离期,密切接触者(病人出疹前5天至出疹后5天,与其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或有密切接触的同学)医学观察21天。如幼儿园和学校发生麻疹暴发,发生麻疹的学生隔离至出疹5天后。学校应对其他学生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发热或出疹等症状,应立即隔离并报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暴发出现21天内,如果无新病例出现,则可考虑暴发终止。 
麻  疹
河南省卫生厅、市政府、市卫生局都专门下发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麻疹防控工作。
全面开展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进一步加强常规免疫工作,认真落实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麻  疹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一、查验内容
(一)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二)接种证上是否盖查验章 ;
(三)儿童国家一类疫苗完成情况;
(四)需补种的疫苗种类及针次。
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及针次
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我市6岁以下(包括6岁)儿童共需免费接种11种、22针次的疫苗,具体针次如下:
(一)卡介苗1剂次,免疫程序出生时接种;
(二)乙型肝炎3剂次,免疫程序出生24小内、1个月、6个月;
(三)脊髓灰质炎4剂,免疫程序2、3、4月基础三剂;4岁加强一剂;
(四)白百破4针剂次,免疫程序3、4、5月基础三针;1.5-2岁加强一剂;
(五)麻风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8月龄;
(六)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1.5---2岁;
(七)白破二联1剂次,免疫程序:6岁;
(八)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8月、2岁;
(九)AC流脑结合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6月龄第1针,间隔3个月第2针;
(十)A+C流脑多糖疫苗2剂次,免疫程序:3岁、6岁;
(十一)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次,免疫程序:1.5岁。
儿童疫苗合格接种判定标准
1.6岁以下儿童(20针次):
2.6岁儿童(2针次):A+C群流脑多糖疫苗1针、白破二联疫苗1针
报名时查验----
       报名时各学校对所有报名儿童要严格把关,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 “查验接种证记录”栏“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印章。
    幼儿园查验“基础免疫已完成”
    小学查验“基础免疫已完成”和“加强免疫已完成”
       没有这两个章的收取免疫接种本,让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查验漏种疫苗,并统一发放“补种通知单”,学校监督家长按补种要求进行补种。
Your company  slogan in here
重点工作
第一:前期工作:外防输入,把可能具有传染的源头堵住,一定要做好排查和上报。
第二:后期处置:内防扩散,把多发和爆发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一定要做好预警和应急。
重点工作
 一、晨午检落实
1、查什么?类流感(发热、咳嗽、咽痛、流涕等)和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呕吐、腹泻、皮疹、结膜红肿、黄疸
2、怎么查?一看、二问、三测(体温症状)、四访、五记
 二、上报落实
1、准确:信息点准确
2、准时:常态按时,突发随时
重点工作
三、追访家长落实
1、每天两次问:是否有症状?就诊情况?初筛阳性?确诊?
2、学习、生活的经历信息?
3、居家学习情况、生活困难?
重点工作
四、沟通落实
1、宣教:基本防病知识
2、协调:社区盯防
3、学习:补课
重点工作
校医在学校中担负管理责任和专业指导把关责任:
1、宣教----教师、学生、家长
2、排查——预警
3、处置
4、复课
5、存档
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
 6、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7、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后,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及时对病例进行调查,并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8、学生不在校期间,校医和班主任应每日对学生的病情进行追访,及时了解病情变化并记录。
9、校医及班主任要严格掌握学生病愈返校的时间,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凭痊愈证明到学校医务室,由校医复检后,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重点工作
      1、当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重点工作
七、传染病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郑东新区疾控中心上报,同时,向教育部门报告。
 2、郑东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0371-67179915
     邮箱:zdxqws@163.com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PPT课件

  • 编号:2173
  • 大小:3 MB
  • 上传:yangaimiao
  • 时间:04-09
举报

幼儿园学习网 | 联系方式 | 发展历程

Copyright 2010-2019 Qinzibuy.com 【亲亲园丁】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粤ICP备14102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