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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的安全监管责任书

日期:2022-05-17

这是工厂的安全监管责任书,是优秀的责任书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工厂的安全监管责任书

1、工厂的安全监管责任书

甲方:贵州跃龙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结合贵州跃龙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__提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坚持环保与安全、质量、速度、效益的有机统一,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杜绝新增职业病、环保事故,特签订《20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一、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职工安全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2、主要责任一般交通事故为零。

3、全年零人身死亡事故、零重伤事故、零轻伤事故、零火灾事故、零爆炸事故、零重大责任事故。

4、第三方零安全生产事故

二、甲方安全监管职责

1、甲方负责及时传达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条例;及时传达、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2、甲方负责制订或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工作计划》、《安全生产管理规程》及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办法;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条例、安全生产文件、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甲方负责按国家、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按安全生产要求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协调与考核;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设备设施、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隐患排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查找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跟踪验证落实到位情况。

5、甲方负责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检查。

6、甲方负责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设备事故管理办法》、《生产工艺事故管理办法》、《生产质量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或参与乙方事故的调查与处理、通报等工作。

7、甲方负责对《责任书》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建立对乙方安全生产激励机制。

三、 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乙方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条例;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部门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 乙方负责本《责任书》第一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落实。

3、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要求,健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乙方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现,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5、乙方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

6、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必须积极参加有关的安全生产的会议、培训,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7、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业务经营,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安全与销售、质量”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8、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时,必须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问题落实情况;在安排本部门生产任务时,必须安排安全工作内容,并写入记录。

9、组织本部门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记录。 7、必须按规定对本部门员工和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

10、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禁令,确保本部门人员不违章作业

11、加强对相关方施加安全方面的影响,将公司安全方面的制度、规定向客户传达;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注意就公司的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规范和政策向客户介绍和解释。

四、安全生产责任奖惩

根据甲方管理权限,甲方在20_年度对乙方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实行考核。考核按照《责任书》第一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第三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具体要求,设定下列考核办法:

1、对于全年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说明书进行考核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每月接受主管领导指派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3、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爆炸、火灾、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另行处理。

4、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同时处罚300 元。

5、轻伤负伤率超过规定标准除按照考核规定处罚外,每超一起处罚100 元。

6、发生一起轻伤或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处理的或隐瞒不报、事后补报的每次罚100 元。

7、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一切损失。

8、安全管理目标全部达标,奖励1000元。

9、20_年度内,对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处罚原则处罚,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涉及刑事责任的交由执法单位处理。凡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根据公司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五、考核期限与其他说明

1、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本责任书由乙方代表(部门负责人)签字,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发生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3、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委会办公室存档一份。

4、本《责任书》由甲方负责解释与修订。

责任书签署:

甲方:贵州跃龙杭萧钢结构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跃龙杭萧钢结构有限公总经理:

司营销部 负责人:

二〇_年 月 日

2、医疗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医院:——科室——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本科室的医疗活动安全。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违反上级行政部门和医院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文件资料;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物、消毒制剂和医疗器械;

(七)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药品;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上级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规定报告的;

(十三)医务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后果的。

二、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在医疗、预防、保健、后勤服务工作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后果的;

三、处罚细则:对违反上述行为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相应处罚。

(一)对直接责任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给患者造成损害,导致医院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损失者,按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注:管理责任人为各科主任和/或护士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发生医疗差错,未构成医疗事故的,将与职称评定、末位淘汰、先进评选挂钩,并处予一定经济处罚;

(四)发生投诉较多的科室或个人,将与医疗质量评选、末位淘汰、先进评选挂钩;

四、经济处罚细则:

对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进行了经跻赔偿的科室相关责任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细则:直接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5--8%;间接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3--5%;管理责任人负担所赔偿金额的1--3%。

(科室)——保证:在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中,服从监管;若未做到医疗质量安全的第一条第(一)至(十三)及第二条,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第三至四条的相应处罚。本协议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科室责任人各执一份,科室负责人向医院签定,职工向科室负责人和医院负责人签定,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医院负责人:医院(盖章)

科室负责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3、医疗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医院科室主任及员工对医疗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有效防范杜绝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将医疗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人。根据医院的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签定医疗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甲方对乙方有以下义务及权利:

(一)甲方有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关于医疗安全工作政策、要求、具体目标的义务(文字形式);

(二)甲方有按照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持的义务;

(三)甲方有按照医院的规定帮助乙方解决工作中实际困难的义务;

(四)甲方有为乙方明确责任目标的义务,且有对乙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并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的权利;

(五)甲方有对乙方随时下达临时指令性工作的权利。

二、乙方在医疗安全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

(一)乙方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首诊医师负责制、首问负责制、急危重症病人讨论制度、会诊制度、转诊制度、医疗文书书写制度、查对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值班及交班制度等;

(二)乙方应定期召开医院及门诊部相关人员医疗安全工作会及医疗知识讲座,传达上级党委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医院关于医疗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医院的各项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安全工作措施;

(三)在甲方的带领与指导下,认真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并协助“一体化”办公室搞好门诊部的医疗安全工作,及时检查各项工作,消除各类医疗隐患,确保医疗安全。随时向院领导汇报检查情况;

(四)及时完成甲方安排的临时指令性工作。

三、奖罚措施:

(一)根据医院要求科主任每月拿出200.00元作为风险押金,如科室内属人为原因造成医疗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医院将扣除科主任200.00元_12月作为处罚;如未发生任何医疗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院将给予科主任200.00元_12月_2作为奖励。

(二)根据医院规定属人为原因造成医疗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赔偿,由当事人承担赔偿金的5-20%,并对科主任作200.00元_12月的处罚;

(三)对无故不完成甲方安排的各种临时指令性工作的行为,据情况将给予( )处罚。

(四)乙方未完成医疗安全工作中的任务和目标,据情况将给予( )处罚。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监督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监督方:

年 月 日

4、医疗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20_年是卫生院管理年,为切实加强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妇幼卫生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实行科学、规范、安全管理,防范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根据卫生局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方案和签订责任书。

一、成立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张建花

副组长:尹筱建吴刚

成员:门诊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二、根据各业务技术岗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每一位医疗服务人员都应时刻把医疗质量和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操作规程,熟练技术业务,各自履行各项职责,服务热心,诊疗明确,分工合作,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遵守纪律和规定,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具体时间操作由各组商定并报院长同意,院内群众急诊就医,要随叫随到,对特殊的病例和伤员较多的情况,门诊部要协作。及时救治,必要时可转诊。

四、医疗诊疗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严重病例和疑难病例,要进行医师会诊,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早晚班知会,医护协同,以准确的诊疗,熟练的护理,减少病人的疾苦。

五、药房、药剂人员要遵照医师开出的处方,准确无误地调配好每一张处方,严把药品质量关,对中、西药的剧毒药品实行专柜、转账保管、登记,划价准确,操作熟练,服务热情。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发生费用的40%,当事人所在科室30%,医院30%,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和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所要承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本方案一设两份,院方及职工各一份。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业务组成员签章:

5、医疗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为使全院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执业医师法”等精神,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各科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医院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的规定进行工作,做到按章办事,违章必究。

二、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注重医德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在岗时间不干私活,不从事医疗活动以外的任何事情。凡因违反而致事故、差错、纠纷发生者,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或主管院长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等手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

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处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也应负一定责任。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书写的各种医疗文件,带教老师必须认真审查修改签名认可或作补充记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四、全院各类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若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同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麻醉科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内外科二线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

十七、医、护、技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护理人员要作好三查七对,严格执行医嘱,经常巡视病房,认真观察病情,书写护理记录。及时、准确地向医师反映病员的病情变化,对病员认真负责,否则引起事故、差错、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交。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上述十八项规定,各科室要认真讨论执行,科主任与院长签字,以示负责。

院领导(签字):

日期:

科室:

科主任(签字):

日期:

6、医疗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一、要高度重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科室负责人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人。

二、要规范临床诊疗服务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病历、处方书写规范,确保医疗文书质量。

三、要加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强化三基、三严训练,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业务学习、业务培训不少于10次,法律法规学习不少于2次,医护人员参加“三基”理论考试每季度至少1次,卫生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率必须达95%以上。

四、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严格执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五、要加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监管,加大对各项核心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手术质量、门诊质量和易发生医疗事故岗位和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要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各部门主管人要亲自抓,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明确任务人,落实责任制,把院内感染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要加强急诊、急救管理,严格落实急诊,急救工作制度,确保确保急诊、急救设备、设施、车辆处于备用状态。

八、本责任书内容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原因

导致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院长:

个人:

20__年_月_日

7、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以及省市(县)关于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特对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作如下消防、防火安全责任:

一、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成立消防防火安全工作机构,设立消防防火宣传栏,认真召开群众会,广泛宣传防火、灭火知识,认真宣传《消防法》和《四川省防火条例》,确保消防、防火安全。

二、教育群众一定不能带火种进林区,不能在林区野外用火,不能在田边、地边烧杂草,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和消防隐患。

三、要求家长要管好和教育小孩不要玩火、野炊,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农村火灾预防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治理整改;发现小火,要立即组织扑灭;发现大火,要立即向乡政府报告,电话:___【办】,并积极组织扑灭。

四、严禁在林区上坟时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用火烧地边、烧荒、杂草等。

五、雷雨天要密切观察雷鸣闪电引起的森林火灾和其他火灾。

六、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抓好辖区内农户的防火安全意识教育,特别要注意粮食、柴草、秸杆堆放整洁,禁止小孩玩火,把“饱水缸,饿灶脚”的工作落实到户,把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到户。

七、严禁私拉乱接各种电线,避免违规操作电器以及电线老化引起火灾事故。

八、在冬春季节和红、白喜事时燃放烟花爆竹,特别要注意安全,避免引起火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九、使用天然气和液化气的用户要按规程规范操作,发现漏气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请专业人员维修,避免造成火灾和煤气中毒,导致人员伤亡。

十、各村(社区)和及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防火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一般火灾,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并做好、健全防火档案,处置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组织工作。凡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十一、冬天烤火注意通风,把门窗打开,预防发生煤气中毒,处理好废弃沼气池。

十二、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辖区内的厂矿企业单位(包括农户)消防、防火安全责任人:由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支部书记、村主任负责。若责任人如有工作变动,继任人为当然责任人。

以上责任落实,望各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并落实责任,严格加强火源管理,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消防、防火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8、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

9、消防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四)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一)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二)室内装修、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三)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

(四)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

(五)经营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诉和见议。

10、校车安全监管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校车管理,明确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目标责任:

1、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闯灯越线,严禁超载、超速行驶,杜绝事故隐患和违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2、不准用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3、司机必须是驾龄3年以上,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不得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4、接送学生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必须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尤其要认真检查刹车、车灯等车辆的安全性能,严禁车辆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行驶。

5、接送学生车辆应按核定数量乘坐,严禁超载,严防事故的发生。

6、负责接送学生的车辆驾驶员要准时按送学生,要有乘务员随车负责,并认真记录好乘车学生的名单,不准出现漏接学生的现象发生。

7、负责按送学生的车辆要安全、及时的将乘车的学生送到目的地。

8、对因松懈,不落实责任而造成事故的由交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本责任书有效期:__X年2月15日—__X年7月5日。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车车主各持一份。

学校:

校车车主:

__X年2月15日

11、产品安全监管的责任书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诚信务实、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长期合作、互惠互利、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达成本协议,对双方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签订本协议,通过签订本协议,乙方明确了解甲方技术、乙方明确了解甲方技术、质量和服务的保证要求,以及相应的责任和和义务,以及相应的责任和和义务,避免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甲方损失。避免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甲方损失。

第一章 范围 第一章 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以及在协议有效期内新增提供的其他产品:乙方应依据本协议及《采购订单》所列各代码材料的具体要求,进行有效的合同评审。若有任何质量疑问或不明确之处,请及时与甲方采购、认证人员取得联系以得到书面确认,任何口头协议甲方甲方均不予承认。

第二章 定义 第二章 定义

2.1 合同产品:指用于甲方车载产品PCB板;

2.2 产品的一致性:指批产品之间在原材料、工艺、生产设备一致性基础上保证与认定样品或小批量在外观、性能和可靠性方面表现出的一致性,特别在不可量化测量的指标方面应保证产品的一致性。

2.3 抽验批次:通常的抽验批次应由同型号/同款式/同等级/同种类(尺寸/特性/成分等)且生产条件和生产时间基本相同的单位合同产品组成。

2.4 批不合格:某个代码、合同号交货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协议任意条款要求,并属于乙方责任,则判定为批不合格。

2.5 不良品:至少含有合同产品外观及功能的验收标准/出货检验标准所列的不良现象之一或其它方面的异常现象的合同产品。

第三章 产品质量总要求 第三章 产品质量总要求

3.1 质量保证体系建立。

乙方应按照ISO9001 标准(或同等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来料检验,生产工艺/测试检验等进行完整的质量策划,保证各过程处于受控状态。需要时,甲方将组织对乙方质量体系稽核,乙方应针对甲方所指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并落实关闭。

3.2 样品验证。

甲方向乙方批量采购新产品前需对样品进行验证,包含产品性能,可靠性相关要求。

3.2.1 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性能、可靠性质量符合以下要求:

产品技术标准、图纸、资料要求、乙方产品企业标准(应提供给甲方)要求(或贸易商提供制造厂商的技术手册等),如:产品规格承认书。直接引用对应物料的国际、行业、国标技术标准要求,如ROHS要求等。

3.2.2 乙方承诺,产品安全性、可靠性文件里面至少应包括实验项目、实验条件、实验数量、实验频次,乙方应该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3.3 包装要求

3.3.1 包装外观质量要求:能够保证里面的实物不受到损伤,且标识清晰。

3.3.2 产品包装、标志等要求:

3.3.2.1 乙方提供产品应严格根据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包装标准并遵照执行,以保证产品规定使用和储存期内,达到防静电、防湿、防震、防霉、防野蛮装卸等标志及相关保质要求。

3.3.2.2 产品外包装上应标明:甲方物料编码、乙方名称/标志、产品型号规格、内装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和定单号;单个产品上也应有厂家独特标识(产品型号或其他代号)。若为ROHS物料,则在内外包装都有标识。

3.3.2.3 不合格批的物料经乙方改善后送到甲方时,需要在外箱上作明显标识。

3.3.2.4 PCB生产批次标识要求:

a) 所有产品应明确标明生产批次信息,即在包装内、外包装上表明生产日期(格式:以年、月或年、周表示,但必须明确是年、月或年、周),而非交付日期;不同生产批次不应混装。 b) 如一个送货批中有两种以上生产批次,应在送货清单或外包装清单上明确列出批次和数量,内包装内要求生产批次相同。

c) 乙方还应将有关生产批次信息代表含义形成文件提供甲方。

例如:某乙方的批次信息为“7020_2”,代码含义如下:

第一位符号“7”---表示生产地(工厂)

第二、三位符号“02”---表示年份(20_年)

第四、五位符号“02”---表示周数(20_年第2周)

第六、七位符号“02”---表示生产班别(第2班组)

3.4 产品一致性要求:

乙方应确保批量产品质量与样品质量保持一致性,必要时双方可封存样品,如双方封样后发生的质量纠纷,应以样品的质量要求为准。

第四章 第四章 变更点管控要求 变更点管控要求

4.1 当乙方在开发、设计或制造(包括关键制程工艺、关键原材料)等过程出现重大更改(包括某提供产品停产)、生产场地变更等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确认,以便甲方及时组织对乙方进行重新确认,确保产品品质不受影响。乙方同时应给出产品替代说明及下一阶段的供货计划,否则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4.2 以上变更如乙方未及时申报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进货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变更事项且乙方未申报,并且乙方承认有变更,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章 __ 第五章 验收标准__

5.1 协议产品出货的质量检验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质量检验标准为准。具体产品检验项目由乙方制定,但需经过甲方确认、且100%保证产品质量、并附详细的出货报告、甲方有权对产品外观及一般功能的验收标准、产品测试检验标准、出货检验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但须提前与乙方协商,并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给出技术可行性意见。

5.2 验收方法

5.2.1 甲方或甲方委托代加工厂负责乙方产品的来料验收。

5.2.2 验收方式:采取分批次抽验的方式。

5.2.3 抽验计划:抽样标准采用国标IPC-A-600F、IPC-A-600H版,MIL-STD-105E AQL值(CR=0、MA=0.4、3MI=1MA),检验水平:II级;乙方代工厂必须按此规定组织协议产品入库前的检验,并保留检验质量记录供甲方核查。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时,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并书面签字确认;必要时,可通过封样的方式解决。

5.2.4 如果甲方因量具、检具不齐等原因,需要乙方提供质量记录和到乙方处进行验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全部质量记录原件和必要的验证条件(必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测手段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否则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的可预期的经济费用。

5.3 甲方的交检批合格率以98%为月度控制目标。如果连续3批出现相同问题,甲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发出责令停止生产和停止发货的指令,乙方必须执行。

5.4 关于检货规定:原则上验货地点设在甲方,当检验中出现批不合格时,将不合格批退给乙方,由此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将由乙方承担;如果需要甲方人员在乙方进行生产现场交货验收时,由乙方负责为检验人员免费安排食宿。

5.5.文件与资料控制

5.5.1 甲方应该确保其提供给乙方的用于指导和规范合同产品的所有相关运作的技术资料和文件是现行最新的有效版本。

5.5.2 乙方所有的与合同产品相关的生产运作都应该以甲方发放的正式受控文件为准,同时应该确保使用现行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若乙方未执行甲方发放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6.ROHS管控

5.6.1欧盟指令RoHS 中规定的六种禁止使用物质,供应商提供的物料/产品必须符合以下限制要求:

6 铅及其化合物 Lead and its compounds (Pb) 镉及其化合物 Cadmium and its compounds (Cd) 汞及其化合物 Mercury and its compounds (Hg) 限制要求 备注 ≤1000 ppm ≤75 ppm ≤1000 ppm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1000 ppm H_avalent Chromium and its compounds (Cr+6) 多溴联苯 (PBB) 多溴二苯醚

(PBDE) ≤1000 ppm ≤1000 ppm

第六章 第六章 品质问题的处理 品质问题的处理

6.1 甲方(或甲方代加工厂)在来料检验、生产制程、售后服务中发现乙方产品不良的处理流程: 甲方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乙方到现场确认不良。为保证甲方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确认不良24 小时内采取临时对策,保证甲方能使用合格产品进行生产。乙方从收到不良品之日起在指定工作日内进行分析改善(国内厂商在5 个工作日内,国外厂商在10 个工作日内),并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分析改善报告和免费提供替换品或改善品。

6.2 采取改善对策后的物料需要做好特殊的易于识别的清晰的标识,并邮件及时知会甲方。

6.3 在保存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予以更换;

第七章 第七章 对出现供货质量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对出现供货质量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7.1 不良质量直接损失

供应商需负担由于物料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的所有损失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关费用、进出口税、运输费用、仓储费用、检测费用、误工费用、差旅费、损坏的单板和元器件费用、维修工时费用、设备折旧费用、委托第三方测试的费用、需方产品召回费用、需方的客户提出的索赔费用等;

7.2 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

由于乙方来料验收不合格,可能造成甲方资金积压、交货延误,同时为有效促进乙方质量改善,经确认如属乙方责任,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提出索赔:

a) 来料验收发现型号不符(图物不符)、包装和标识不良、外观和尺寸不良等,造成甲方交货延误时,出现一批索赔1000元,批材料价值10000元以下索赔500元,首次供货乙方通知改进,可不索赔;

b) 来料验收发现性能不良,造成甲方交货延误时,出现一单索赔5000~10000元;

7.3 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

a) 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我公司实际损失50000元以下,责任乙方应对所发生的实际损失进行全数赔偿,每单再追加20_~10000元人民币罚款;

b)乙方供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单个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PCB内部短路、开路等其它不良现象)、应对PCB上所有元器件进行全额赔偿、并免费更换PCB。

c) 如在线质量问题(含包装以及其他外观问题)重复出现,改进效果不明显,将同时处以200-500元处罚。

7.4 供方违反需方 PCN 规定,并引发材料批次性质量问题,供方需每次需另支付需方10,000 元人民币管理成本

第八章 第八章 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

8.1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8.2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任何经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谅解备忘录可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的内容如果与主合同中相关内容发生冲突时,以主合同中的规定为准。

8.3 本协议中内容如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行业规定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行业规定为准。由于市场的变化,或国家法律/行业规定的变更,与合同产品相关的运作方式或操作细节需要作出适当调整时,由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4 因履行本协议或与协议相关事宜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奏效,双方均有权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仲裁应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此协议中双方无争议的其它条款。

第九章 协议有效期、变更、终止

9.1 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除非更新协议时需要重新签订或任一方提出终止协议,该协议一直保持有效。

9.2 本协议以及采购订单必须是由供需双方的合法授权人,按照双方认可的合同审批程序签署,方为有效。该签署不能在甲方业务人员和乙方之间或者甲方与乙方业务人员之间确立任何的契约关系。

9.3 在协议有效期内,当一方提出终止时,须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应经对方书面同意。

9.4 当一方严重违约,或者面临破产,或已提出破产申请并为法律所接受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9.5 部分失效: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被权威的司法机关裁定在某些方面不可执行,且这种不可执行不会对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造成实质性影响,则本协议的其它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章 特别声明条款

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对本协议书中条款作以下裁剪和补充: 1. 2. 3.

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_______ 供方:____

需方授权代表:_____ 需方授权代表:_____

日期:_____ 日期:____

12、医疗监管的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确保医疗安全,院方特与各科室签订20_年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使每一位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依法行医。

二、认真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类医疗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备用状态,做好急救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相关设备的储备,保证人员、环境处于良好状态,能够随时出诊、应诊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严格规范诊疗技术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湖北省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各项技术操作;认真执行核心制度,如首诊医生负责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术前、术后及疑难、危重病历讨论制度等,认真书写、保存各种医疗文书,为应对可能发生的医疗侵权责任提供全面、有效的法律依据。

四、做到规范职业,不超范围职业、不串收病人,但对院内急诊就医要做到随叫随到,全院协作,必要时及时转诊。

五、加强医患沟通,讲究谈话艺术,优化医患关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完善医生与患者、家属的沟通谈话制度、收费沟通制度,全面实施医药收费明码标价,各种知情同意书填写完整、真实、通俗、精确、合法。

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坚决杜绝“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依规收费。

六、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实行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建立院、科、个人三级医疗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书的内容,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七、对医疗安全工作要做到“四抓”“三不放过”,即抓重点科、抓重点人、抓事故苗头、抓事故隐患;对问题未查清楚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到位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八、科主任为本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位职工要对本岗位的医疗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失职、谁担责”的原则,建立起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处罚规定

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依法运作,按章执行。

九、如出现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经上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剔除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其余部分70%由科室或个人承担,30%由院负责医疗安全责任书5篇作文。同时与科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十、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院方(盖章):

科室:

代表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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