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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涉世家》经典教案反思

日期:2022-06-06

这是《陈涉世家》经典教案反思,是优秀的教学案例文章,供老师家长们参考学习。

  6、重要虚词“之”用法总结:

  (1)、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或修饰的偏正关系,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字。助词。

  【例】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诸葛亮《出师表》)

  (2)、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之充当句子中的某种成分。助词。

  【例】甚矣,汝之不惠。(列子《愚公移山》)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周敦颐《爱莲说》)

  (3)、用在谓语中心词和补语之间,“之”后是副词或形容词,可以解作“得”。 助词。

  【例】则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柳宗元《捕蛇者说》)

  (4)、用在提前的宾语和谓语动词之间,是宾语前置的标志,表示对宾语的强调,不译。助词。

  【例】何陋之有?(刘禹锡《陋室铭》)

  (5)、用在中心词和它的后置定语之间,构成“中心词---之---定语”或“中心词---之---定语---者”的格式。这是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助词。

  【例】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范仲淹《岳阳楼记》)

  (6)、用在不及物动词后面,或表示时间的词语后面,只起一个凑足音节的作用,没有实在意义,不译。助词。

  【例】公将鼓之。(《左传·曹刿论战》

  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龄《狼》)

  处处志之。(陶渊明《桃花源记》)

  (7)、一般用在动词后面作宾语,可代人、物、事,一般可译作“他”或“它”。代事或物,有的不宜直接解作“它”,可直接译成所代的事或物,或不译。

  【例】渔人甚异之。(陶渊明《桃花源记》)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陶渊明《桃花源记》)

  至则无所用,放之山下。(柳宗元《黔之驴》)

  (8)、用做动词,可译为“到、往”。

  【例】送杜少府之任蜀川(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辍耕之垄上。(《史记·陈涉世家》)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史记·陈涉世家》)

  7、文化常识:

  《史记》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到汉武帝长达3 000年间的历史。鲁迅称《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全书凡130篇,包括本纪12篇、世家30篇、列传70篇、表10篇、书8篇,约526500字。“本纪以序帝王,世家以记侯国,十表以系时事,八书以详制度,列传以志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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